【热门】劳动合同范文集锦九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 篇1《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用人单位用工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在总结实践的基础上,《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规定用人单位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特意强调该劳动合同的形式应为“书面”的,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最为常见的一类案件是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二倍工资的赔偿。在《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倍的工资”。其立法本意是希望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二倍工资的赔偿,从而达到对用人单位的惩罚。从本条的条文去理解,法律并没有设置任何条件去限制劳动者提出赔偿,只要结果是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承担二倍工资的赔偿,但是在实际中,法院、劳动仲裁机构通过一些“指导意见”或是“意见”或是所形成的同一做法,却“规定”了限制性的条件,使得劳动者希望获得二倍工资赔偿非常困难,法律条文规定形同虚设,没有真正达到促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目的。
法院、劳动仲裁机构最多只保护11个月工资的赔偿
从《劳动合同法》第82条上述规定来看,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赔偿最多只能保护11个月(如20xx年1月1日入职,从20xx年2月1日开始计算到20xx年12月31日为止,为11个月,以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就不计算了)。按照本法法律条文的理解,只要是单位从员工入职第二个月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就需要支付二倍工资的赔偿,不管是1年没有签订,还是2年或者更长时间没有签订,均应该按照实际时间计算。在国务院制定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虽然本条规定了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年内两倍工资需要保护,同时并没有排斥超过1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不需要支付两倍工资的赔偿了。也不能理解为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代替了两倍工资的赔偿,其本身就是两回事。但是从法院、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来看,只保护11个月的工资的赔偿。如《广州中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参考意见》(20xx年10月公布的)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双方仍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权利义务按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待,用人单位无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再行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只要证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是劳动者,用人单位无过错的,那么用人单位就不需要支付二倍工资
如前述,在《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中,并没有要求如劳动者有过错,而造成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不需要支付二倍工资的赔偿。其实际如劳动者不愿意或是恶意逃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完全可以通过及时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而避免造成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间的延长。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制定的“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21条第2款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用人单位有足够证据证明其与劳动者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完全在劳动者,且用人单位无过错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二倍工资。”该规定成为用人单位逃避法律责任的挡箭牌,从而也纵容了用人单位去想方设法去寻找到证据来证明已经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者,但是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造成没有签订,所以不用支付2倍工资。甚至用人单位制造出许多伪证,如让员工做假证、拟制虚假的公告或是要求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通知等等。
2倍工资的计算按照员工基本工资来计算
在《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中对单位需要支付的2倍工资,并没有规定为基本工资,按照通常理解应该是工资总额才对,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却非如此。在《广州中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参考意见》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法规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的,以标准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如在广州市某法院所判的案例中,某员工在某一家建筑监理公司工作,其工资为基本工资为1500元,而其他工资(如奖金、津贴等)为1500元,工资合计为3000元,因该员工在单位工作期间,单位没有与该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以该员工向单位主张2倍工资的赔偿,法院的判决按照1500元来计算2倍工资。
以仲裁时效届满为理由而影响了二倍工资赔偿的提出
如某员工在20xx年1月1日入职某用人单位,该单位一直没有与该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20xx年1月1日该员工离职,并同时向单位主张从20xx年2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31日为止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倍工资的赔偿。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中,这样说明理由:“申请人没有证据证明其在职期间曾就劳动合同问题向被申请人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仲裁时效是一年,而所提出的赔偿请求,从知道或是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均超过一年时间,所以,赔偿请求不能得到支持。”其劳动仲裁机构将提出2倍工资的赔偿的仲裁时效限制在如上例从20xx年2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这段时间开始计算仲裁时效一年,如超过,则不保护。如此规定,是对劳动者维权极大的限制,因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从多方面考虑不会向单位提出赔偿请求,劳动者只有在离职后才能提出赔偿请求,而如受到仲裁时效的限制,那么在很多情况下,劳动者的权益均得不到保护,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的计算是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如在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那么在离职时提出2倍工资的赔偿就超过了一年的仲裁时效。笔者认为,2倍工资的赔偿仲裁时效应从离职时开始计算,如与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一样, ……此处隐藏3811个字……十万提成20%,最高提成为20%,以上职务均由公司配备手机和专用手机号码。(第一个月从收入中暂扣500元作为手机和号码的押金,期满交回时押金退回)兼职人员收到的货款当天交回甲方财务,最多不超过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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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而定。
14、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期满后可续签。
1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司签章代表人签字:乙方签字:____
日期:日期:
劳动合同 篇7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的书面证明,对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有重要的作用。很多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后,才发现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包含了对自己不利的条款。特别是对初涉职场的新人来说,更要学会看懂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如果提供劳动合同的,应至少包含以下七个方面的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劳动合同还可以包含以下内容:试用期、医疗期、服务期、脱密期、违约金和竞业限制等。
毕业生首先应看劳动合同中是否已具备至少应具备的七个条款。特别是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等。其次,这些内容与用人单位之前承诺的是否一致。要注意如果两者内容不一致的话,以后签的劳动合同为准。最后,劳动者要特别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按照北京市目前的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在两个方面设置违约条款: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要求劳动者竞业限制的,应支付合理的补偿等。否则,不能单方面要求劳动者承担额外的义务。
另外,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不得设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满一年不满三年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满三年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只能有一次。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该考核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如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必须能够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该录用条件应已向劳动者明确告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毕业生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要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要说明任何理由。
劳动合同 篇8一、如何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劳动合同期限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因此,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用统一的目标来约束当事人的意志。要坚持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原则。在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下,要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为订立劳动合同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事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不能只强调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也应当兼顾劳动者个人利益,尊重劳动者个人意愿。
二、劳动合同期满怎么办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未涉及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性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何操作?期限届满当日办理终止手续,期满日前办理终止手续,还是期满日后办理终止手续?没有具体规定,法律留有空白。
鉴于劳动合同到期,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续订劳动合同还是终止劳动合同、是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选择问题,故,应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留给双方一定期限予以考虑、权衡,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对此,应借鉴《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是续订劳动合同还只终止劳动合同。由劳动者在书面通知上明确意见即可。这样,一方面既保证了劳动合同届满后劳动关系的状态,或者因劳动合同终止而中断,或者仅劳动合同续订而连续;另一方面,可以真正实现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者要注意和用人单位协商劳动合同期限,期满之后可以续订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后有任何法律问题的话,都可以来电咨询来说365网站的律师,律师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劳动合同 篇91.劳动合同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法律、行政法规包含强制性规定和任意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排除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即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合意排除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适用,如果当事人约定排除了强制性规定,则构成本项规定的无效情形。这里主要指国家制定的关于劳动者最基本劳动条件的法律、法规,包括最低工资法、工作时间法、劳动安全与卫生法等,其目的是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还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本项的规定只限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能任意扩大范围。实践中存在的将违反地方行政管理规定的合同都认为无效,是不妥当的。
2.订立劳动合同因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而无效。
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象或隐瞒事实真相,欺骗对方,诱使对方形成错误认识而与之订立劳动合同。欺诈的种类很多,包括:
(1)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如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应聘的劳动者并没有这种资格,提供了假的资格证书。
(2)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3.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
这属于禁止用人单位同劳动者约定的内容,这也是合同的一般原则。
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他任何部门或者个人都无权认定无效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关系到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如果签订之时就多注意,避免出现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以后若遇上纠纷也不至于过多的丧失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一点尤其需要广大劳动者们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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